紫砂款識有它獨具的特點
款識,不僅是鑒賞紫砂壺好壞的重要標準,也代表著制壺人的藝術修養和人格魅力,更是制壺藝人的“著作商標”。
紫砂款識先是鐫刻,明朝萬歷年間的制壺大師時大彬就善鐫刻。《陽羨茗壺系》載:“鐫壺款識,即時大彬初請能書者落墨,用竹刀畫之,或以印記,后竟運刀成字,書法嫻雅,在《黃庭》《樂毅》帖間,人不能仿,鑒賞家用以為別。”
鐫刻繁瑣,需要制壺人善于書法,且無法保證每次鐫刻字樣一致,故而產生了更為方便的璽印鈐蓋。璽印一鈐即可,且不易仿冒,一產生就深受制壺藝人歡迎,并沿用至今。

梅樁 王六初
好的紫砂款識應具備以下幾點:
(1)印章大小要適宜
用印鈐款,理由視作品的大小而相應配置。倘若幾人合作,幾人的印章大小亦宜相仿。有人曾說用印寧小勿大,大則不雅,此說有一定道理,也不盡如此。制作者如能多備一些大小不同的印章,用起來方能得心應手,恰倒好處。
(2)印章制作要考究
紫砂款識所用印章的制作者有印人,也有不少民間陶工,優劣懸殊。現在紫砂陶有了很大發展提高,款識的藝術水平往往還不及古代的。“王南林制”、“楊彭年造”、“阿曼陀室”這樣精彩的款識現在見不到。究其原因,作印者是篆刻名家,也懂得紫砂一二,制壺者也具有一定的藝術素養,也懂篆刻一而。因此我們現在的紫砂作者也應該懂點篆刻,有條件的應請印人作印。因為紫砂款識的用印往往是專門性的,深淺與用力也應尤其注意。作印者應著眼于鈐壓在紫砂上的藝術效果。
(3)印章形式要善擇
印式變化有姿可與整體作品的藝術美相得益彰。印章除正方形、朱白文(鈐在壺上則相反,一凹一凸)外,還有半通形、瓦當形、圓形、半圓形、橢圓形、葫蘆形、自然形、肖形等各種印面形式。凡一件作品同時鈐用二方或二方以上印章者,就需擇不同的印面形式。

(4)鈐壓位置要得當
一般用印在底部,蓋內,壺把下。如用在壺的明處,尤其要審查位置。用得好,可以起裝飾作用,活躍振醒,得畫龍點睛之妙。
(5)鈐印輕重要適宜
鈐印時應注意平整,用力均勻,不可深淺不一。由于印的形式與風格有異,作印者用刀深淺不一,鈐印時也應恰倒好處。有的不一定要鈐足,有的卻非鈐足不可。
(6)風格要協調
一般來說工細精致的作品,宜用娟巧秀麗的印章;樸實奔放的作品,宜用粗獷老辣的印章;端莊穩重的作品,宜用方正平穩的印章。制壺名家王寅春常用的名印“王寅春”,得漢鑄印神韻、殘缺自然,通力巧妙,鈐在其作品上,印雖小卻顯得雍容大度。
壺的造型與提名也可用風格相應的印章來匹配。“秦權壺”,可用有“田”框的仿秦印、半通印。“漢瓦壺”可用仿瓦當印。“集玉壺”,可用仿切玉印。壺身裝飾性強的可選用烏蟲篆印。
壺的風格,隨人而異。揣摩用印,也要相類而施。用印也是創作的一個部分;要一并構思,有機結合,才能進一步提高作品的藝術性。這點往往為創作者所忽視。
用閑章應與作品寓意相合。青年壺藝家吳群祥其居曰“草木居”,寓草木有情。“草木居”一印為篆刻家馬士達先生所作,鈐之于壺,脈脈傳情,耐人尋味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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